来源: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:2022-07-22 15:28:35 点击:[2605]
“常态化疫情防控纪检监察工作制度,是我们立足当前疫情反复、防控措施不容懈怠的形势下,为统筹抓好纪检监察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保证疫情防控不松、业务工作不停、监督执纪不软而制定的,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”稷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。
近期,稷山县纪委监委经过多次研究,制定了《常态化疫情防控纪检监察工作制度(试行)》,绘制了稷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疫情防控监督放在“第一位”,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的“路线图”。
《制度》共8章34条内容,对制度出台的背景、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原则作了说明。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、巡察监督、机关日常管理、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。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监督检查,在人员数量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、谈话对象疫情防控风险评估、参加会议、现场查看相关资料、走访座谈、明察暗访、民意调查等8方面作出明确规定。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审查调查,在人员数量,疫情防控政策要求,“走读式”谈话场所,采取讯问(询问)调查、留置、查询、冻结、鉴定、搜查、调取、查封、扣押、勘验检查措施及宣布处分决定工作等14方面作出明确规范。对履责,要求县纪委常委会担负起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责任,负责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统筹、问题研判和应急处置;各专案组、审查调查组、审查组及承办部门负责人是办案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承办人员负直接责任。《制度》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巡察监督工作及机关公共场所防疫、人员请假报备等日常管理予以细化,建立工作人员“三码”信息登记台账,动态掌握机关干部健康状况、旅居史及其他异常情况,严格按照程序分类处置。
目前,稷山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《制度》要求,聚焦疫情防控6方面32个突出问题、聚焦管控政策精准精细执行落实情况,深入全县各交通卡口、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,下发督办函129个,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,组织处理13人,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,为稷山县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